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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保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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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律师赵保宪秉承“专业专心、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在处理业务中认真细致、思虑缜密,办事稳重,为人诚实质朴,和蔼可亲,热心助人,特别是对弱势当事人倾注满腔热情,被当事人亲切地誉为“平民律师”、“值得交心的律师朋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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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退房的理由以及最佳时机

更新时间:2011-12-19    作者:admin    来源:www.shandongzhaolvshi.com

   根据本律师经验,购房者要求退房的由以下几种原因造成:

  交了定金后后悔,不想买了或者看中了另外的房屋。

  交了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后,开发商长期不能签订买卖合同。

  交了首付后向银行按揭贷款不能。

  由于金融宏观调控和限购措施的出台,需要增加首付款,超出了购房人的承受能力。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

  开发商交房时,发现严重质量问题。

  开发商在不具备对外销售房屋的条件下销售房屋,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证。

  开发商交房时没有经过相关验收取得交付条件。

  签订合同后该商品房大幅降价。

  以上是笔者根据实际情况总结的退房理由,一旦购房者想退房后,首先大脑里想的是是否能退,什么时候退?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等,实际上,每个退房案件都有不同的特点,有的购房者想退房的时候总是想自己违约了,要退房需要承担多少违约金或者总认为是自己想退房,开发商并没有违约情形,其实这样想并不正确,国家对于开发商进行商品房建设要求的是很严格的,毕竟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那么以什么理由退?在什么时候退比较好呢?

  本律师建议:

  首先,从合同角度来讲,如果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并且该违约行为足以导致合同的履行不能或者根本违约,则你完全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只要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就可以提起诉讼,合同约定需要合同通知期限除外。

  其次,退房可以从如下方面找理由:

  开发商是否具备相应开发资质?

  开发资质是否为本开发商开发资质?是否为当期资质?

  开发商是否全额支付了土地出让金?是否具备相应的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是否有资格预售?

  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如果购房者发现这些问题,也可以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当然,根据法律规定,这样带有一定的风险的。

  房屋交付时,检查开发商是否具备交付条件,是否道道合同约定的条件,是否经过竣工验收,是否提供了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说,如果没有的话,当然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了。

  那么什么时候要求退房最好呢?

  如果想退房的时候但还没有发现有利的证据或者需要等待开发商出现违约情形,则先不要起诉,先进行取证工作,把证据拿到手后在起诉之前,可以先向开发商发出解除的通知或者律师函,然后进行诉讼,这里所说的都是一般情况下的操作,具体的案件情况可能会利用其它的方法

  总之,想要退房,就要求购房者需要有法律规定退房的理由并有相应的证据,有些购房者之所以认为自己退不了房,仅仅是根据合同的简单规定而已,但实际上如果开发商存在以上类似情况照样是可以退房的。